音樂永遠不會過時,正如友誼永遠與你我同在。
小學男生小貝不曾聽過音樂,但在一節音樂課上,同班的女孩恩的演唱讓他心跳加速。他對恩懵懂的好感與動人的旋律交雜在一起,讓他第一次感受到了音樂的美妙。他開始學著聽歌,想要更靠近恩,但恩卻與父母搬離清邁。時光如梭,高三那一年,恩重回清邁,與小貝成為了同校同學。此時校園中搖滾樂盛行,校園樂隊的成員成為全校的風雲人物。小貝的死黨小空為了能吸引更多美眉的目光,決定組建自己的搖滾樂團,並強拉小貝入團,還找來了同樣對音樂一無所知的艾克,三人決定以樂團為幌子,開始把妹,但沒有音樂知識,讓整個樂隊的表演變成了鬧劇,也讓三人在全校學生面前丟盡顏面,成為徹徹底底的失敗者。本以為自己能Succeed,結果卻SuckSeed。失敗讓三人開始思考音樂本身。音樂對於他們來說到底是什麽……